如果当事人违背治安管理规定的,可能会被给予行政拘留,如果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可能会被刑事拘留。那么,行治安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公安机关掌握新证据,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实施刑事拘留。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