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实在抽不开身,由律师单独出庭也行。但是,如果是以下几种情形,还是请务必出庭:
一、一定要出庭:离婚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是涉及人身的案件,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影响法官判案的关键,因此,离婚案件,一定要出庭。
二、建议出庭:人身因素较强、对方当事人出庭的案件
有一些情况,与案件本身关系不大,因此律师也不会把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都了解。但是开庭的时候,对方当事人会把一些案件之外的情况扯进来,或者可能作虚假陈述,这些影响不一定大,但是还是会对法官的判断产生一些影响。而律师并非当事人,最多只能说:与本案无关,或庭后与当事人了解情况再作回应等,可能会错过辩论的好时机。
当然,需要出庭并不需要紧张或有压力。你只需随同律师就行。除了法官就事实部分对你发问的环节,其他的,就交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