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 以非法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 60%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30万元以上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6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 最低价额标准的40%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怎么判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