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效遗嘱:《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