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文件,中心城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一是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二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除了满足两条基本条件之外,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三个“可选条件”之中的任一条。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