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购买得有保险合同,并且是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他的保险合同份额之内承担,不足的部分,再由买受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到我们的抵押车
和普通的机动车一样
我们平时所讲的抵押车其实就是以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机动车,买方支付了对价,并交付了使用,所以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由现在的客户承担责任。原车主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