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批捕决定只是侦查阶段的一部分。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继续进行刑事侦查。这一过程通常包括重新评估案件的实际情况,找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进行判决。
具体来说,对于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或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继续侦查,但需要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案子送到检察院后一般会有两次机会进行侦查。第一次是提请逮捕,这一次通常需要大约7天左右。检察院批捕以后,案子会再次送给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