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条件:《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婚姻关系破裂是由另一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1]]。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8条第2款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