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通常情况下,司法鉴定费用应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预先支付。也就是说,如果是你申请进行鉴定,那么你需要先支付鉴定费用。如果是对方申请的,那么对方需要先支付。
然而,最后这个费用会被计入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你赢了官司,对方需要支付你预先支付的鉴定费用;如果你输了,那么你需要支付对方预先支付的鉴定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院认为需要进行鉴定,但双方都不申请,法院可以主动决定进行鉴定,这时候的鉴定费用由双方共同预先支付,最后的承担方式同样按照诉讼结果决定。
这就是关于司法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的大概情况。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为地区、案件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你有具体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