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长期分居现象的定义为,夫妻由于情感矛盾无法调和导致分离居住,同时互相并不遵守婚姻契约规定的义务,例如性生活方面的责任等。
为了更为严谨地判断该情况是否符合长久分居的标准,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导致分居的根本原因务必为夫妻双方因为情感矛盾而选择分开居住;其次,这种分离状态必须是连贯性的持续达到至少两周年;再者,在这样的分居环境下,夫妇双方应都没有尽到彼此的婚姻责任,包含但不仅限于性生活等相关事宜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