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拘留乃是针对某种不当行为进行的惩处手段。
一旦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便会产生持续不变的效力,并没有设定期限,可以在任何时间对被处罚者实施拘禁。
当行政处罚通知书出炉之后的任何时刻,只要能够找到被处罚人,那么便有权利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需要在此强调的是,行政处罚构成的决策,一旦确定下来,便立即开始生效直到其被撤回或更改为止;只要处罚决策尚未被取消或撤销,就不会涉及到失效的可能。
此外,这条原则和关于违法行为若未被发现,超过六个月时间就免于处罚的政策,其实并非同一性质的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