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异地携带自产香烟的时候请注意,每个人携带国产香烟的数量上限是十条(也就是2000支);对于国外香烟而言,携带量的限制更严格,最多为五条(也就是1000支)。
在此基础上,两种类型的香烟加起来总计不能超过十条。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一旦超过此上限,那么就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如果通过走私行为能够偷逃应缴纳的税款达到一定数额并且在一年内曾经因走私行为被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理,那么这样的情况会被视为犯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将面临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请大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祝您旅途愉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