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他们所担负的主要职责乃是代表着国家在司法程序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检察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当坚守中立和平等公正的立场,严禁向家人亲戚或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法律援助以及有利于犯罪分子的辩护。
正因如此,检察官们无法为其自己的亲属直接担任辩护人。
所谓辩护,即便是当事人自我辩护亦或是授权他人代理辩护,这个代理辩护人并不仅仅局限于职业律师,而是凡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都可承担此项使命。
故而,在处理此类案件之时,必须首先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以备审查,唯有如此,方能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推进且符合程序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