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一贯的交易程序,在二手房转让完成之前,购房款通常须先行结算清楚方可进行后续交接手续。
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会签订正式的买卖合约,并依序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通常而言,购房款的支付以及房屋的过户手续往往是同步开展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应该在房屋过户时及时支付全部或者剩余的房款。
若购房款未能如数结清,那么在房屋产权过户尚未顺利完成之前,卖家通常仍享有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并具备拒绝进行后续交房行为的权利。
因此,作为购房者,您有责任依据合同所约定条款的规定,按时按量地支付剩余的购房款项,直至所有房款全部结算完毕,房屋产权过户流程顺利完成之后,即可进行后续的交房环节了。
然而,具体情况往往受到多种因素,包括地区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等等的制约,所以会出现一些差异化。
针对这类问题,可以与卖家或者相关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充分且深入的沟通交流,明确了解具体的交房条件以及相应要求。
为了保证整个交易活动的安全与顺畅,务必在交纳购房款之前,与卖家达成共识,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