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员工由于公司安排而出外在为公司服务的过程中遭遇车祸从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者不幸离世,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工伤。
这是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
然而,若员工因个人事务、自发行动、超过规定时间范围等原因遭受车祸,此种情形并不符合工伤定义。
因此,对于员工是否构成工伤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出差任务是否属于其日常工作职责、行程安排是否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是否存在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此次出差行为确实存在等等。
假如上述条件满足,员工将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其中包含治疗费用、看护人员薪资、误工补偿以及残疾辅助津贴等各项基金。
为了保障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外出公干之前,对相关工伤保险政策以及参保流程予以充分理解与告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