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免于处罚”与“不予处罚”之间的区分,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这两者的概念有着明显的差别。
“免于处罚”意味着行政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与法规的规制,综合评估涉及的特定情形后,决定豁免对原本应当受到处罚的违法者执行行政处罚;而“不予处罚”则更侧重于将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界定为不属于可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范畴,或是即使行为人确实实施了不当行为,但由于某些法定原因导致行政处罚得以豁免。
在此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到,如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时作出的违法行为,此类违规行为并不需要接受行政处罚,但行政机构仍需责成其监护人严格监管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