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旦相关案件得以立案,便可实现撤诉的后果。
在涉及到民事和行政层面的诉讼活动中,倘若召开庭审的日程尚未确定,原告一方可依法提交撤诉申请。
而在刑事司法领域,仅针对自诉案件,当事人才享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至于公诉案件,并不允许撤诉,除非出现法定情形,方可暂停审理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