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们签订的两份合约中,确实有涉及到支付违约金的相关条款。
若一方向另一方未能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或是承诺,导致对方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即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而且需涵盖在合约履行之后有可能获取的各类利润。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赔偿金总和也不可超过违约方在签署协议之时,所应该预见或预计到的可能因为违约行为而引发的潜在损失范围。
另外,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我们约定,可以通过向对方交付定金来作为债权的信赖保证措施。
定金的支付与否以及具体金额,将取决于实际交付定金的时间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