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事员工遭受行政拘留的情况下,企业通常会依据其内部固有的规章制度予以适当的惩处。
在此过程中,关于此类处理方式应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一个相较而言较为开放性的问题。
然而,在任何处分决定出台之前,正式员工所在企业仍需先行公示或对员工明确告知其详细的纪律处理规定,以保证企业作为雇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使正式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循相关的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