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允许我解释一下,确实如此,房屋按揭产生的债务是被视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责任,由两位共有人共同负担的,同时他们有权协商如何进行还款事宜。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予以解决。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夫妻双方有共同签署或在另一方后来追寻认为等共同意愿的表述所造成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配偶一方用其个人名义承担起家庭日常所需所产生的债务,都应该界定为夫妇之间共同的债务。
对于那些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由于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则不能被认定为夫妇间的共同债务;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来证实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表达,这就例外。
当夫妻离婚之时,各位面临着共同债务必须共同偿还的义务。
如果共同拥有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这些债务,或者债务分别归于各人所有,那就需要通过双方协议来清偿债务;如果双方协议未能达成一致,就会有法院的法律裁决来最终决定债务如何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