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只需携带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租住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便可以进行居住证地址信息的审核和流动人口资料的录入工作,核实无误之后,便会为您开具回执单。
然后,请您务必妥善保管这份审核登记表及所有提交的证明文件,便于后续流程的办理。
随后,村委会(居委会)会将整理完备的材料交付至所在乡镇(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由我们来完成相关手续的处理。
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我们有专门的窗口接受申请和查询流动人口信息,并为您出具回执单,之后,相关材料将会转交给所属区域的流管服务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与处理。
此外,乡镇(街道)流管办会定期两周两次,前往区制证中心领取已经制作完毕的《居住证》,然后将这些证件再转回来我们的行政服务中心。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怀着喜悦与期待的心情,您可以凭个人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前来领取属于自己的《居住证》。
我相信这将是一次顺利而愉快的办证体验!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