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了详细且全面的案情调查后,我们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会严谨而审慎地对所获得的调查结果进行详尽的审查,以确保公正合规。
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将做出如下决策:
1. 如果经过实地核实和分析考察确实存在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综合考虑其情节轻重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我们将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定,合法合规地做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最终决定。
2. 对于违法程度较轻并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可以免于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我们将会不予追究其行政责任。
3. 若经调查,发现违法事实无法确立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违法性,那么基于公平正义和平等至上的原则,我们将不会给与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4. 最后,如果发现相关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会毫不犹豫地依照法律规定,将此事件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