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我们讨论关于精神病患者开车出事故的话题,我们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付其实就看具体情况和他们签的协议到底怎么说了。
这里我给大家总结几种可能的情况吧:
首先,如果精神病人在那次车祸发生的时候正处在精神失控的状况,而且没办法证明他有正常的驾驶能力,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就会把钱甩手不给了。
其次,如果那场车祸正好撞在保险协议里头说的那些人神共愤的责任免除了,那么保险公司也是可以自以为是的不掏腰包来赔款的。
再有就是,有时候车祸让受害人的人格他们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还是能向保险公司讨个说法,索求精神损失费的,如果那个受害者买了所谓的交强险,那保险公司或许会在这个范围之内让步,补偿一些精神损伤抚慰金。
最后就是赔偿的费用,可能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啰嗦,还有住宿费,吃住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也算在内,要是受害人因为这次祸事留下了残疾的后遗症,那还得加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还有购置残疾不便用具的费用等等等等。
最后一段无论如何,如果我们买过保险,就算受害者或者他们的家庭成员真的不幸遭遇了车祸,他们还是可以考虑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手段去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这可能意味着必须走上法庭的道路,来确认应该由哪方来负责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的问题。
所以说,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为精神病患者开车出车祸的事情付出代价,主要还是看各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比如车祸现场的实际情况,彼此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最重要的还有经过法庭审理之后的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