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针对高空抛物是否应当启动刑事程序进行立案,以及何种程度的高空抛物才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这是需要依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判断和决定的。
具体来说,如果高空抛物所带来的后果仅仅涉及到受害者受到了轻微伤害或者甚至更低级别的损伤,那么此时该事件便被归类为民事纠纷范畴,而非刑事犯罪案件,因此将不会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然而,如果高空抛物导致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遭受到威胁,甚至为此付出了伤亡惨重的代价,那么,对此类严重后果性的高空抛物行为,公安机关亦应以刑事案件作为侦查的切入点,并需依照法定程序立案侦查,以期缉拿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