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遗嘱以及遗赠这两种财产转移方式中,事实上遗赠的法律效力普遍较高于遗嘱。
一方面,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第一条)显示,若被继承人在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又另外设立了遗嘱,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应当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中的约定来执行,而不是依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