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自2010年7月卫生部发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以来,全国大部分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集中招标采购。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联系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政府监管部门三方的纽带就是——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简单来说,这个平台就是个虚拟的菜市场,医疗机构是饭店厨师拿着菜单来买菜,菜单上包括需要买的菜种类、数量等信息,他会选择那些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的卖家并签订契约,通常为一年,然后卖家就要按合同要求送货。在这个交易的过程中会有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比如卫生部门、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等。具体采购流程:
1.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药品使用目录编制采购计划,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品种和数量(这里不讨论罕见病用药、临床上用量少和管制的药品等,这些药品若需采购还应向省级药品采购管理部门申报)。
2.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在平台上填写相关信息,管理部门会对其信息进行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会组织药品评价和遴选,确定入围企业和药品,并在平台上公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结果。
3.价格主管部门会审核入围的药品价格,然后公布入围品种、采购价格、零售价格等信息。
4.医疗机构在确认了本单位的药品种类和数量之后与生产企业或受委托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然后按合同规定送货。这个办法的目的是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但两年下来,结果却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就是中间牵涉的利益集团太多,政府监管不够,各种暗箱操作导致有些药品价格通过招标采购之后价格反而更高。 还有就是药企都会有医药代表推销自己公司的药品,这个流程就比较简单了,也就是临床医生、各科门诊大夫提出药品使用申请单交到药剂科,批准签字后交到主任,院长那,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是否批准。以上就是医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