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2024年起实施的新版超速管制规定,主要针对各类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及其他普通道路上的超速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途经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的机动车辆,一旦速度超出标准限值的20%至50%,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六分;倘若超速程度达到了50%以上,那么其罚金将增加到十二分。
而当此类车辆行驶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外的普通道路上,如若出现同样情况,超出标准限值的20%至50%会遭受六分罚单,若持续超速直至超过50%,则将会面临九分的罚款。
针对从事校车运营、中型规模以上货物/乘客转运的大型车辆和运输危险品的特种车辆,按照法律规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上超过规定限速的20%甚至更多,抑或是在其他道路上超过限速50%以上的话,将被严厉判处以12分罚款。
然而,如果这些车辆行经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外的普通道路,超过规定限速20%但尚未超出50%,那么它们将需要缴纳六分罚款。
最后,除了上述特殊车型外的机动车辆,一旦行经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外的普通道路,且超速程度达到了20%以上,但未达到50%的,将被处以三分的罚款。
同时,这类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只要行驶速度低于法定最低时速限制,就将面临三分罚款。
这些严格的法规出台并实施,目的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由于超速驾驶所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的产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