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十大类型问题: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或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而被予以下罚:
首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将被立即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支付高达300元之罚款。
然而,若为饮酒后驾驶营业性质之机动车,不仅面临着以上相同之处罚,更额外需要接受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500元之罚款。
其次,关于运输行业之违法行为,超载或超员,包括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是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情形,将遭受500元之罚款。
进一步地,更为严重的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或是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情形,则须承担高达2000元罚款。
另外,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最高限速高于50%者,将面临1000元之罚款,并且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依然驾车者,也将面临500元罚款与15日拘留。
同样,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不已的驾驶员,也必须承受15日拘留及200元罚款之责。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上路行驶的拼装、改装,甚至已经应予报废的机动车,均将被一律收缴,并实行强制报废处置。
而那些冒险驾驶前述类型机动车上路的驾驶员,将受以高达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
再者,对利用虚假材料来获取机动车注册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甚至是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注册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均将被处罚2000元。
而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如果他们在累计记分达到了12分后仍继续驾车的现象,将面临800元罚款的严厉惩罚。
此外,驾驶员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了却没到路口选择绕过的;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行为都将被视作违反交通规则,且都将受到处罚。
特别是,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明确将“没有给救护车让出空间”划归到扣分细则之中。
按照现行规定,驾驶机动车不遵守规定进行超车、让行操作,或者存在逆向行驶的行为,每次将会被扣3分。
另外,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受到暂扣处罚后并没有主动去交警部门报到接受处理的,将从重给予处罚,即先进行500元罚款,再处以15日拘留的严厉制裁。
而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新手驾驶员以及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二次违规开车的现象,也将以15天拘留、罚款2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除此之外,在行驶过程中,驾驶无牌照车辆,包括违法停车的行为,都会被在不考虑本身违法行为危害程度的前提下,给予6分的扣分与200元的罚款双重处罚。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某些刻意摘掉车上的牌照以逃避处罚的司机,警方将会采用记录和拍摄机动车车架号码的方式开具罚单,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处罚力度。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