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可以概括为六个主要步骤:
首先,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支撑您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及其副本,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再扩大呈报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应证据副本,以便法院对您的申请进行妥善审理与处理。
其次,作为法院立案庭职责所在的法官,在接收到来自您的起诉材料之后,将会对其加以细致严谨的审核工作,以确定您所递交的诉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
如果相关条件都得到满足,那么立案庭的法官将立刻将您的起诉信息录入微机系统等待庭长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会立即向您发送案情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缴纳诉讼费用的指示。
经过再次严谨的审查,认为各项条件均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即可确认立案。
这个过程中,立案庭将会立即着手安排开庭日期,并同时向您寄发开庭传票,对于涉及需直接送达的,立案庭会将传票转交由法警队伍来执行。
第四步,在收到传票并且了解了相关审判程序后,请您务必支付诉讼所需的相应费用。
随后,法院会向您开具发票作为资金收取凭证。
最后一步,在您依时缴纳完所有费用并拿到发票之后,案件的审判工作即可正式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