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使用了尚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来进行顺风车运营的话,会被我们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立即停止这样的行为。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获得了违法收益,我们会予以无偿没收;对于违法所得超出2万元但不足以达到2倍以上的部分,我们将网站您收到3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处罚。
但是,倘若您在这期间并未产生任何违法收益,或违法所得低于2万元,那么我们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您收取3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想要从事顺风车业务,必须要先得到我们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他们会根据您所提出的申请和相应的条件进行严谨的审核。
若经过审查,您所拥有的车辆以及所提供的服务都满足条件并且成功登记为了预约出租客运,那么我们才会给您颁发运输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