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车辆年审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在册注册的六座机动车辆需按照以下时间周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运营载客汽车在五年内,需要每年接受一次检验;而超出此年限,则须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检验;
(二)载货汽车以及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十年内,同样需要每年接受一次检验;如高于十年,那么每六个月则必须要进行一次检验;
(三)包括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内,在前六年内需要每两年接受一次检验;而超过六年之后,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至于达到或超过十五年之时,每六个月都需接受一次检验;
(四)摩托车方面,四年内每两年需要接受一次检验;若超过此年限,则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