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家庭财产的分割与分配仅在存在家庭共有的基础上进行。
关于家庭财产的共有状况,其判定于以下两个关键因素: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参与共同的生产、经营行为;其次,家庭本身的结构特点。
2.家庭共有财产的范畴应当包含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经营的各类物资以及在此过程中所获取的收益,这些收益将主要用于扩大家庭生产经营规模或是进行家庭集体消费,同时还包括家庭成员为了家庭的共同积累和储备而持有的资产。
除了上述资产之外,其余财产均不能被认定为属于家庭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