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凡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情况下都会留下案底记录。
所谓“帮信罪”,即是指行为人在明明知晓他人可能利用其提供的银行卡进行非法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时,反而不计较得失地转手出售给他人使用,这种行为无疑已构成了违法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