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抚养费用的最低限额乃是,根据支付人的实际收入状况,按照该值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如若支付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其所承担的抚育费用通常可以在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进行适当调节支付。
倘若支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负责,比例确实有必要进行提升时,亦须遵循抚育费用需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的基本规则。
至于无固定收入的支付人,其抚育费用的具体金额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状况,并按照前述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核算。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适度提高或降低这一比例。
儿童抚养费用的最低标准也是以支付人的收入为基础,对应的百分比保持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