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种描述并不准确。
实际上,以下诸多行为皆归类于家庭暴力范畴中:
1.身体暴力:
这涵盖了所有针对人体的侵犯行为,例如猛击面部、推撞他人、掌掴、脚踢以及运用器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
通过口头威胁、恐吓、恶意造谣、羞辱他人以及发表具有侮辱性言论,从而导致被害者承受极大痛苦。
3.性暴力:
表现为有意攻击对方性器官、强制要求发生性关系或性接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