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取得并核发营业执照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合法行为。
依据现行国家法定法规,以本人的名义签署相关授权文件并提交给代理人来处理营业执照的申请与颁发事宜,这都是完全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的。
然而,倘若在代秘书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有任何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元素,比如涉嫌伪造、篡改、倒卖或窃取、掠夺、销毁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公文、证件或印章等等,这类行径便不再是合法的范畴,很可能面临法律的惩罚性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