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缓刑的实行并未作出任何与工作者再就业有关的法律性或禁止性的规定。
换句话说,从法律角度来讲,缓刑并不意味着被判刑的人不能继续工作。
事实上,缓刑主要是由相应的监管机关负责在预定的考察期内对罪犯进行严格的监控管理,并依据罪犯在此期间内所展现出来的道德水平、行为表现等方面,最终慎重地考虑是否应当给予其应有的刑事惩罚安排。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涉案人员已被判处缓刑,只要他/她未因该罪行而被原先所属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他/她仍然有资格回到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
然而,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39条第6款之规定,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被判刑者可能会面临许多特殊的劳动权益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