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斗殴致人轻伤及其以上级别的伤害结果者,将面临拘留惩罚。
具体而言:
1.当参与斗殴事件并导致他人受轻微伤程度的受害者时,相关施暴人员可能遭受行政拘留处分,此种情况通常拘留期限为五天至十天不等,同时还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罚款作为惩戒;如果情形相对轻微,则可能仅进行五日内的拘留处理,或予以当场缴罚不超过五百元的金额。
2.若在参与斗殴行动过程中结伙攻击其他无辜人士,或是对于残障者、孕妇等易受侵害群体进行欺凌行为,甚至在此类恶劣行径上表现出屡教不改的趋势,或者一次性触犯多名无辜者权益的行为等,都有可能被判处为期十日至十五天的拘留,并且按照规定必须交纳相应的罚款。
3.然而,倘若损害后果进一步升级,涉及到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涉案人员便构成了重大刑事犯罪嫌疑,其必须承当应有的刑事责任。
此时,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拘留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