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现明确如下规定:
争议法院应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义务实施地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
另一方面,如果合同的两方当事人在此问题上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该安排只要没有干扰到等级管辖的原则,则应被视为有效。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约定性的管辖权应依照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签订地点、原告的居所地以及标的货物的存放地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其合法性与适当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法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