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并不具有刑事处罚性质,因而并不能形成所谓的“案底”。
而“案底”一词通常用来描述某个人对过去违法或犯罪行径所留下的纪录,此类纪录通常涉及到曾经触及刑法犯罪的个人档案信息。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若某人在法律程序中接受了判刑拘役,则无论该拘役期是否短暂,均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相应的案底记录。
拘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体系中五大主要刑罚之一,是对那些违反社会秩序的罪犯所实施的一种刑事制裁手段。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少年犯罪者来说,若是被判处拘役,其犯罪记录将会依法予以封存。
一般情况下,普通机构与公众都无法访问这些信息,从而基本上不会对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学业进步以及日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