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即使作为军嫂的女性参与到破坏军队婚姻关系的活动中,也不会受到刑事审判,这是由于破坏军婚罪并非针对军嫂这类特殊群体实施的罪行处罚措施,而是为了惩戒那些直接触犯此项法律条款、悍然破坏现役军人合法婚姻关系的行为人。
然而,尽管如此,军嫂仍然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涉及我国《刑法》中的重婚罪规定,但同样需要遵循该罪名的法律构成要素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