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毁损财物罪可能涉及到刑事拘留事宜,但最长拘留时限不得超出三十七天。值得注意的是,仅对那些屡次、多人协同或跨地区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拘留期限方可由检察机关核准延长至三十日之久。此外,在嫌疑人被拘留的前三日内,若公安机关认定该犯罪分子有必要予以逮捕,则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