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代位继承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关键性条件:
首先,被代位继承人需要在继承开始之前不幸去世,才能触发代位继承的法律效力;
其次,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人员范围仅仅限于被继承人的下一代直系亲属且不受辈分上的束缚;
第三个要点是,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够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享有的遗产份额;
最后一点为,若某个继承人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利,他的下一代直系亲属则无法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