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淫乱行为属于治安处罚范畴。
罪行与普通违规行为并非同一概念,前者特指触犯刑法且需承担刑事责任之行为,反之则为普通违规行为。
此类违章行为并不必然存档记录或留下所谓“案底”。
至于因参与淫乱行为而受到相应惩罚者,其行为则涉及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至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其违规记录将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备案保留,同时亦会在公安机关内网中予以记载。
这类记录仅限于内部参考,并不会对外公开,也不会对受罚者日后求职产生实质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