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的计算方法因实际继承财产金额的大小有所差别,详细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适用于10万元(含)以下部分的收取比率为1.2%,若最终收费额未达300元者,则将其视为300元;当涉及到10万元至20万元(含)之间的遗产时,则收取1%的费用;在财产价值达到20万元至50万元(含)之间的情况下,则收取0.75%的收费率;当数值上升至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时,收取0.5%的费用;对于遗产总值在100万元至200万元(含)之间的情形,收取0.45%的费用;在涉及到200万元至500万元(含)之间的财产时,收取0.4%的费用;当财产总价值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间时,收取0.35%的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财产部分,收取0.1%的费用。
如果是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部进行遗嘱公证的过程中,费用标准每件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浮动;对于在公证机构办公场地外部完成的遗嘱公证事务而言,费用每件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浮动。
以上所有费用包括了录音、录像、拍照以及刻录光盘等环节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