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想提醒您,如文字商标这一类别的其他商标一样,只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具有合法注册资格之后,其书写方式或者文字内容就应当保持固定不变,不可以随意进行修改或删除增添。
为了确保商标拥有足够鲜明的个性特征,不会误导消费者导致对相应指定商品的误解,请在使用文字时尽量避免采用该制品领域的常用名称以及那些受到法律明确禁止的用词。
例如,我们不能在牙膏这样的日用品方面将“牙膏”作为商标标示牌使用。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