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屋所有权权属转让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在进行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过户的过程中务必明确签署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及违约责任等细节问题;
其次,其次是在签署上述合同时,必须确保卖方持有房产证上相应姓名的当事人出席在场;之后是在准备妥当所有申请材料过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进行填写表格以及保存量地合同,其中存量合同上的金额要求务必与实际签署合同时所确定的数额保持一致;最后,将之前准备好的房产所有权转移申请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并获得回执单之后,应按照回执单上注明的逾期时间前去缴纳相应的税费费用。
一般情况下,这个办理流程大概需要花费大约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