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能够成功证明受到不实指控,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时主张相应赔偿权益。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执行行政权力过程中出现的多种侵权情况下,受害人均有权获得赔偿:
(1)因滥用法律所赋予的拘留权或采取不当的行政强制措施而侵犯人身自由的;
(2)未经合法授权实行拘禁,或通过其它手段残忍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实施殴打、虐待等暴力行为,或怂恿、庇护他人进行上述行为致使公民人身受到伤害或致死的;
(4)未经许可使用武器、警具导致公民受伤或死亡的;以及(5)其他任何形式引发公民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