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希望提出劳动争议申诉,必须前往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行政机关)内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进行办理。
在正式立案前,您应准备好以下文件及资料:
1.两份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相关证据文本及清单各两份;
4.用人单位最新营业执照注册信息,若申诉对象为位于北京地区的企业则无需此项。
在提交完上述资料五个工作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会予以立案处理,此后会给予当事人举证期限以及对方答辩机会。
随后进入庭审阶段,经过聆讯后,仲裁委员会将展开调解程序。
如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员会将作出裁判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劳动争议解决过程需在六十日内完成。
倘若对此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无特殊需求,可选择不聘请当地律师代表,而是由专业人士提供远距离指导与服务,包括撰写仲裁申请书与提交证据。
同时,在受理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劳动者仍有权继续寻找新的就业单位开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