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上进行土地所有权人姓名的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原件以及相关部门所出示的名称和地址发生合法变更的证明文件。
如果是个人更改了更名,还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更名证明文件作为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